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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北宋还会喝兵血普鲁士军官“经济学”当连长就成人生赢家?

普鲁士君主国始终不是一个拥有军队的国家,而是一个军队拥有的国家——可以说国家只是军队的屯驻场所。——普鲁士军官贝伦霍斯特

编者按:“喝兵血”“吃空饷”这类词汇大家肯定不陌生。这一版似乎是东方国家王朝末期的常态,比如明末。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在欧洲近代也屡见不鲜。甚至连著名欧洲强军——普鲁士军队也很常见。众所周知,近代普鲁士军队始终在国家政治、经济层面占有过高的地位。而在经济层面,对于诸多仅有从军这一条道路可选的容克贵族来说,成为上尉连长,掌管自己麾下的“连队经济”(Kompaniewirtschaft)就是他们追求的终极目标。本文就来看看欧洲长官们“喝兵血”的套路。

中文网络上有一首流毒甚广的《弗里德里希国王》(Fridericus Rex)宣称:“法国国王用发油作为军饷,而我们每星期准时收到军饷。在神的保佑,如雷风闪电,谁能像我们普鲁士那样准时收钱呢?”,可悲的是,这首歌不仅在奚落其他国家时错漏百出,就连赞颂普军时也几乎毫无正确之处。

以普鲁士步兵为例,纸面上每名士兵每月的薪饷是2塔勒也就是48个格罗申(以含银量而论,大概比1两库平银略少一点),但普军拿得也不是月薪,而是每五天关一次饷。不过,普军就连这点工资也绝对拿不全,因为军队的“包吃包住”可不免费。在当时的普鲁士,仅以吃喝而论,一个典型的平民单身汉每个月也得花上40个格罗申,其中大约22.5个用在面包上,17.5个用在肉、菜、盐、酒、奶上。那么士兵这点军饷的紧张程度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首先,理论上每人每天要吃2磅面包。于是,和平时期的普军步兵每个月就得雷打不动地扣掉12格罗申的“面包钱”。还好普王开恩,这点面包还是免税的,比普通平民去店里买多少便宜点。其次,理论上每人每周得吃三次肉,每次半磅,于是就又得扣掉5又2/3格罗申的“荤菜钱”(Fleischgeld)。不管怎么说,皇帝不差饿兵。到了战时,“通常情况下”这面包钱和荤菜钱就终于可以不扣了!除此之外,必不可少的蔬菜、盐和烟草还得士兵自己操办,饮品里也就能考虑清水、冷牛奶、淡啤酒和代用品制成的咖啡,至于茶、巧克力等热饮则完全是天方夜谭。

布雷克尔(Brker)描述过自己从军时近乎朝三暮四的单调食谱:“早上是值三芬尼的劣酒和一片军用面包。中午去厨房拿三芬尼的汤和又一片面包。晚上是就值俩芬尼的淡啤酒和一片面包。”芬尼是当时的普鲁士辅币,1格罗申折合12芬尼,也就是说,布雷克尔这看似清贫的一日三餐里,光喝的东西就花掉了他2/3个格罗申。“包吃”要花钱,“包住”则是“军内循环”。当时的普军主要住在驻军城镇的私人房屋里,属于各类宿营方式中的“舍营”。以波茨坦为例,当地每栋楼房都得住上至少两名士兵,不过他们的房间通常位于一楼,还得有朝外的窗户以便晾晒衣物。为了应付局面,士兵们通常会组成“伙食团”(Menage)集体生活以降低开销。住在一起搭伙的士兵往往会选出一人负责整理房屋并准备膳食,并且每月交给他5个格罗申作为劳务费。

不过,一旦“伙食团”也不足以应对开支,各种“有组织违纪”手段自然层出不穷,普军第23步兵团驻地就曾贴出过这样的布告:“枢密官冯西蒙昨晚在施特劳尔门一带被人偷走了60只鸡鸭,应当仔细搜索军队驻地及附近地区,明早报告将军阁下。”“有人抱怨拿着通行证的军人和军属不分昼夜地去城门口的田地里薅土豆、白菜和其他蔬菜。所有的团都应当严禁此类事件并严加戒备,如果抓到从事此类盗窃行为的士兵,就要游街,如果抓到军属,就要给四肢上枷锁。”即便有士兵不堪忍受想要逃亡,其结果也往往颇为悲惨。时人评论说,“在柏林,要是有一百个人打算逃亡,那得有九十八个被抓回来。”原因倒是颇为简单,平民抓住逃兵送回团里,可领赏金6-12塔勒,若是村庄包庇逃兵,则要罚款100塔勒。

军官的待遇自然要好很多,但他们的开支也会大不少。以步兵为例,中尉名义上的月工资是13塔勒又18格罗申,少尉和准尉则仅有11塔勒,但这当中还得扣掉每月3-4塔勒的“置装费”。这么一来,除非能从家里要到钱或是搞到外快,不然从中尉到准尉的所有基层尉官都成了恩格尔系数高达50%以上、挣扎在温饱线上的穷军官——以军官的食谱,每个月吃得再怎么差,也得至少花上4个塔勒,而且即便是作为消耗品的靴子,一双也得6、7个塔勒。

然而,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要是某位蹉跎十多年的中尉突然被幸运星砸中,不仅成为上尉还执掌一个步兵连,那么他的“钱途”就可谓一片光明了。

普军的上尉有多肥?七年战争之前,一个完全不搞灰色收入的步兵上尉也可以从“连队经济”里合理合法地每年弄到两三千塔勒,而骑兵上尉的合法收入就更多了。这是因为一旦某位军官成为上尉,继而就任步兵连长或骑兵中队长,他实际上就成了国家和下属官兵之间的“中间人”。或者说,18世纪的普军步兵连、骑兵中队某种程度上仍是改头换面的近代早期佣兵团伙。以步兵连长为例,连里的兵器理论上居然算是连长的“存货”,一旦连长人选正常变动,老连长就可以完全合理合法地要求新连长拿出800塔勒作为“交接费”。这么高的成本当然意味着新官上任之后可以合法捞金,连长每年都能从军队金库里拿到一笔巨额经费,理论上它应当涵盖官兵薪饷、连内行政费用、武器与制服养护开支乃至各类小型装备(袜、衫、绑腿、肩带、鞋等等)经费。不过,普鲁士特色的征兵区制度使得本国应征兵员多数时候得待在家里务农——如果遇上黑心上级,那还有可能被送到上级军官的私家庄园里劳动——每年只有2-3个月时间会回到军队训练,于是,在士兵“自给自足”的漫长岁月里,他的薪饷乃至治装经费都会自然而然地落入连长口袋。虽然连长理论上有责任用这笔从本国同胞嘴里抠出来的横财,从外国(实际上只要是征兵区以外即可)招募兵员,但对在军队里摸爬滚打多年的普鲁士上尉来说,把它纳入囊中就实在是太轻松了!

七年战争结束后,恨不得上天入地搜刮资金的普鲁士“大王”弗里德里希,终于决心将连长的这块募兵“外快”收归自己所有。结果,他从金库里拿走了80万塔勒,却只花出去30万而已,其利润率可见一斑!难怪法国政客米拉博会在游览普鲁士后感慨:“你很难相信(上尉)这种前程,能够让人多么着迷于进入普军!”

前文的这些概述或许只是让人对普鲁士上尉的阔气稍有了解,这里,笔者将深入普鲁士骑兵中队长的账簿,令诸位读者直观感受他的“连队经济”。以18世纪末的普军骑兵中队长为例,他作为骑兵上尉基本月薪是92塔勒,此外每个月有15塔勒的马料津贴、22塔勒的修理津贴、19塔勒的武装津贴、7塔勒的兽医津贴和36塔勒的征兵津贴:实际上,这84塔勒的津贴往往只会花掉一半而已。这样一来,他每年的基础收入就有至少1600塔勒。接下来,中队长还能够通过“非执勤兵”(Freiwache)获利,也就是将自己麾下的外籍士兵放出去到附近城镇做工乃至就地开工:毕竟,就连本国人都不用日日执勤,外国人或外地人自然也没有必要始终留在军营里每日训练。普鲁士官方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偶尔会出手制止士兵沿街兜售叫卖杂货之类的过分举动。外籍兵布雷克尔有次外出时就发现“上百名的士兵在从事货物装卸工作,木料场里满是辛勤劳作的战士”,可回到军营后,“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士兵从手工到纺织,什么活都干。”

根据官方规定,每个中队每月可以放出15名“非执勤兵”干活,中队长能够从每名打工仔身上收取大约2塔勒,于是,一个不那么贪心的中队长每年从中就能拿到360塔勒,贪心的人那就天晓得了。此外,每名骑兵每年也要配发2塔勒又22格罗申的“小装备津贴”,用于购买靴面、鞋底、扣子、衬衫、发带、围巾之类,但这同样要从中队长手里过一遍,以144人的常见中队规模计算,每年的“小装备津贴”总额为420塔勒,中队长从中至少可拿140塔勒。至此,一个年入2100塔勒以上的普鲁士骑兵上尉“连队经济”详情就已经呈现在诸位面前。不过,这终究只是尉官里的天花板,一旦他鲤鱼跳龙门,跃入校官乃至将官之列,他的年收入就要丰厚到令人咋舌了:如果这位上尉升为少校,但仍保持原有中队长职位,那么他的合法收入至少还可以增加455塔勒,若是升为上校团长,那么合法年收入就能够骤然突破5千大关了!由此可见,“升官发财”四字的确是旧普军里的一条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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